省政府出台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若干意見
  降低商品住房比例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於近日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瞭解,此《意見》的出爐,主要是針對我省房地產市場仍存在結構不合理、產品品質不高等問題,為進一步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而做出的相關意見。記者劉江浩
  嚴禁建設出售“小產權房”
  《意見》提出,要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商品房用地的管理。成片開發區的規劃應由市縣政府主導編製。未經省政府批准,各市縣及各部門不得擅自與企業簽訂土地成片開發協議,不得審批新的土地成片開發項目。 嚴禁以城鎮化、城中村和舊城區改造、新農村建設、風情鎮建設以及其他重點項目建設為名,通過編製相關開發規劃,變相進行土地成片開發和房地產建設。嚴禁使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商品房建設,不得以任何方式建設、出售“小產權房”。
  沿海200米範圍不得建房
  要加強對重要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劃管理。在房地產開發的過程中,必須把保護生態環境放在突出位置。沿海區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線起向陸地延伸最少200米範圍內不得建設房地產項目。經省政府批准,特殊岸段可縮小至100米範圍內,併合理確定開發強度,距離岸線200米範圍內的既有建築物不得擴建。嚴禁填河、填湖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用於規劃建設的濱海、濱河、濱湖等優質土地資源,原則上主要用於度假區和酒店及旅游配套服務設施和相關產業的建設。
  房價連續3月上漲要報告
  意見指出,各市縣要認真組織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發現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交易價格指數同比上漲或環比連續3個月上漲,住宅或商服用地供應量偏離過去5年平均值、地價同比或環比上漲,近3個月有住宅或商服用地較高、異常地價等情況,要採取切實措施保持土地市場穩定,並及時報告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適當降低商品房比例
  此外,全省各市縣要適當降低純商品住房開發的比例。自2013年起,逐步降低商品住房開發比例,增加高端、經營性房地產比重,力爭至2017年末,全省商品住房新開工面積占商品房新開工面積的比例下降至70%(2012年,全省為84.4%,全國為73.7%)。
  對開發企業擅自、隨意調整規劃,違反規劃建設、改變土地用途、變更容積率、變相在禁建區開發房地產、捂盤惜售、哄抬房價、一房多售以及逃避應繳納稅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併列入不誠信企業黑名單,予以曝光,公佈期限為3年。  (原標題:降低商品住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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