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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及眷屬長笛暨小提琴研習營報名訊息
救國團水上鄉團委會100年義工及眷屬長笛暨小提琴研習營實施辦法
一、主 旨:為促進義工及眷屬身心健康,提供正當娛樂,提高音樂素質。
二、指導單位:救國團嘉義團委會。
三、主辦單位:救國團水上鄉團委會。
四、承辦單位:救國團水上鄉團委會、水上長老基督教會。
五、協辦單位:嘉義縣水上鄉體育會。
六、  研習日期:(一)長笛研習營約自民國100年2月10日起下午19時30分至20時30分止。(二)小提琴研習營約自民國100年2月份起利用每星期選擇一天晚上或星期六下午實施,時間尚未確定。),期間暫定一年。
七、  研習組別:(一)長笛研習營。(二)小提琴研習營。
八、  研習人數:(一)長笛研習營:以報名8人為限,錄取人員採先後報名順序方式辦理。(二)小提琴研習營:以報名8人為限,錄取人員採先後報名順序方式辦理。
九、  研習資格:凡本會義工及眷屬均可報名參加、本會已參加提琴研習班之種子教師(水上國小)亦可報名參加長笛研習營,但以其他未參加提琴研習營之義工及眷屬優先錄取。
十、  報名地點:救國團水上鄉團委會黃總幹事麗 華 小姐05-2684703、0918511190。
十一、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0年1月31日止。
十二、  研習地點:水上長老基督教會。
十三、  費用:本案研習活動由水上長老基督教會聘請教師授課,其教師鐘點費及水電費需支付,因此參加之學員每月需自負100元,不足部份再由本會負擔。
十四、  音樂器材費用:長笛及小提琴由本會購置贈送參加之義工及眷屬,但學習未超過一年者本會得收回器材改贈其他欲參加之義工。
十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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